hotline
400-9904-119全国400客服热线:
国家标准 《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方面的要求》GB 25506-2010 《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》 GB 28184-2011 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模块设计规范》GB 50116-2013 国家标准图集 《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》 10CX504 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模块设计规范》14X505-1 区域标准 《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作业规程》DBJ04—XXX—2012
3.2.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: 1 仅需要报警,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施的保护对象宜采用 区域报警系统; 2 不仅需要报警,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施,且只设置一 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 保护对象,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,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 制室; 3 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,或设置了两个及 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,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;
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作为一种预报警系统,其优点是可 以提前对消防设施电源故障进行报警,避免火灾发生时消 防设备不能正常使用,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一旦投入使 用,将有效的降低消防设备非正常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发生率;
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的原因主要就是供电电源的状 态,如过压、欠压、缺相、错相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