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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娄底讯 近来,娄底市丽人妇产医院存在多处消防安全隐患,被娄星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分。
4月22日,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坐落娄底市湘阳东街10号的娄底丽人妇产医院展开消防监督查看时,发现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分散指示标志;未按要求设置结尾试水设备;场所使用规模超出消防检验规模,超出部分未按规则要求装备消防设置。消防设施、器件装备、设置不符合规则规范,涉嫌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则。
与此同时,该单位火灾主动报警控制器存在严峻毛病;一号水泵不能发动;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,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封闭状况。消防设置、器件未坚持无缺有用,涉嫌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则,该单位分散通道堆积杂物。别的,东侧楼梯间内设置氧气储存室,西侧楼梯间内设置储物室、人员休息室、值班室,占用分散通道、安全出口,涉嫌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则。
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医院犹如一颗“定时炸弹”,时间要挟着广阔医患和工作人员的人身、产业安全,消防安全无小事,处分并不是终究意图,大队依法对该单位做立案处分,期望责任人愈加警惕和注重,将火患按要求、准时期限整改到位。